它的片名叫插畫情緣(台灣又翻為愛獻身),而插畫,正是我現在賴以維生的工作,而我今天正趕完一本童書,百無聊賴,就看了。
果不其然,一部沒什麼新意的文藝片,劇情大概是這樣:一名孤僻的童書作家(比利庫達普飾)在他長期的合作夥伴並且是唯一的朋友魯迪(湯姆威金森飾)身故後,出版商強迫他與一名失戀中的美女插畫家露西(曼蒂摩爾飾)合作一本將為聖誕節旺季出版的新書...。好了,現在我們可以把電影在講什麼這件事情給忘掉,因為真的沒什麼值得講的,我好奇的是:在美國,童書和插畫的工作是個什麼樣的面貌?
電影中,作家和畫家的關係非常怪異,出版社把他們丟在一起,兩人就像連體嬰一樣膩在一塊工作直到書本完成,這簡直是匪夷所思的狀況。不論是作家方、還是畫家方,兩者都是需要高度專注與創造的工作,老有另一個人在旁邊,不管對方在做什麼,不干擾嗎?還有,兩方的工作流程一般來說根本就不是同步的,作家文字先出來,然後畫家接棒,這是比較正常的狀況。除非是共同創作,但那似乎不是出版社應該插手並且硬湊的部份。
當然,也是因為這種工作模式,電影的故事才能展開,問題是,這種工作模式太親密、太容易出事了,你想,這個行業裡有多少已婚或者死會人士,如果美國出版業真用這種方式生產童書,那會多麼淫亂呀?光想都覺得是場災難。
5000美金,是比較接近我所知道的美國畫一本童書的稿酬,跟國內行情一比就心酸到想捏LP自殺了。電影裡,出版社不只開了5000,為要如期出書竟然開給女主角一個新人插畫家一本20萬美金的稿酬,幹!光稿費就20萬美金,而且還是右圖這種隨手抓就一把的菜市場卡通風格。美國果真是掏金的夢想之國呀。而且,完全不需要給出版社看草圖呢!所以我看過的國外畫家那些細緻的童書草圖,全是大家自己吃飽撐著沒事找事吧!?
comments
好好喔……
spps:是阿,畫個幾本就可以買帝寶了。
ColorMa:賺的多繳得多很應該的。
伊卡魯斯:我愛台灣呀!
那你要會英文耶
電影誤導不少人阿~
也造成不少客死異鄉的~
冠:那不擔心,拆開來我都看得懂的。
路人甲:話是沒錯啦,可是這樣我很難接話呀….
XDD~拍謝
話說英文會三句就好啦~
What’s up?
so what!
whatever!
然後講完就被打了~XD
客死異鄉原來是這個原因?那也怨不得別人了。
